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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中央首次发文规划教师队伍建设 强调教师地位“特别重要”
作者:123   点击数:2564   发布日期:2018/02/02 21:23:54

     中共中央首次发文规划教师队伍建设 强调教师地位“特别重要”

       131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公布了《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意见》,提出兴国必先强师,对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作出顶层设计。

《意见》有何亮点、准备怎么落实,记者就此采访了教育部教师司司长王定华。

    1)、突出师德:教师也要不忘初心、牢记使命

教师被誉为阳光底下最崇高的职业,总的来说,我国教师队伍是好的、健康积极向上的,但个别教师违反师德现象时有发生,尤其近期陆续发生了几次事件。虽属极少数,却严重损害了师道尊严,影响了教师形象。

《意见》开篇就花了大篇幅来强调建设师德,把提高教师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水平摆在首要位置,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贯穿教书育人全过程,突出全员全方位全过程师德养成,推动教师成为先进思想文化的传播者、党执政的坚定支持者、学生健康成长的指导者。

       一是加强教师党支部和党员队伍建设,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引导党员教师增强“四个意识”。

       二是提高思想政治素质,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引导教师树立正确的历史观、民族观、国家观、文化观,坚定“四个自信”,引导教师带头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加强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和革命文化、社会主义先进文化教育。创新教师思想政治教育,增强思想政治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三是弘扬高尚师德。王定华表示,将实施师德师风建设工程,近期准备开展教师宣传国家重大题材作品立项,推出一批让人喜闻乐见、能够产生广泛影响、展现教师时代风貌的影视作品和文学作品。

同时,还将建立教师个人信用记录,完善诚信承诺和失信惩戒机制,着力解决师德失范、学术不端等问题。

    2)、大力振兴教师教育:北大、人大等综合大学可能开设师范专业

     教师教育是培养教师的关键环节,是教师队伍建设的源头活水。大力振兴教师教育,是提升教师专业素质能力的关键。《意见》主要提出了以下几个方面举措:

     一是加大对师范院校支持力度。实施教师教育振兴行动计划,建立以师范院校为主体、高水平非师范院校参与的中国特色师范教育体系,推进地方政府、高等学校、中小学“三位一体”协同育人。

     《意见》中的亮点政策是改革师范专业招生制度,提高生源质量,鼓励有志于从教的优秀学生进入师范专业,支持高水平综合大学开展教师教育,推动一批有基础的高水平综合大学成立教师教育学院,设立师范专业。

     王定华表示,北大、人大、同济大学等有师范教育基础、且教学质量过硬的综合类大学未来有可能开设师范专业,这将极大地提升师范专业学生的生源质量。目前,已有部分大学表示有兴趣。

    3)、提高教师职业的吸引力:给荣誉、提待遇,明确公办中小学教师属于国家公职人员《意见》有个特别具体的调整,就是将实行多年的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免费师范生调整为公费师范生,且履约任教服务期调整为6年,而此前约定的履约期是10年。没有了硬性约束,会不会造成届时大量教师流失?对此,王定华自信地表示不会,“《意见》明确,要不断提高地位待遇,让教师有更多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教师才会有更多的荣誉感、责任感,才能真正成为让人羡慕的职业。到时候,教师才舍不得离开岗位。”

    为了提高教师职业的吸引力,《意见》做了很多细致的安排。

    第一、明确教师的特别重要地位。强化教师承担的国家使命和公共教育服务的职责,确立公办中小学教师作为国家公职人员特殊的法律地位,明确中小学教师的权利和义务,强化保障和管理。

同时,加大教师表彰力度,大力宣传教师中的“时代楷模”和“最美教师”,开展国家级教学名师、国家级教学成果奖评选表彰。做好乡村学校从教30年教师荣誉证书颁发工作。各地要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因地制宜,开展多种形式的教师表彰奖励活动,并落实相关优待政策。鼓励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民间组织对教师出资奖励。这就给了一线教师充分的荣誉感。

    第二,在精神鼓励的基础上,《意见》也强调完善中小学教师待遇保障机制,大力提升乡村教师待遇。给出的具体政策包括健全中小学教师工资长效联动机制,核定绩效工资总量时统筹考虑当地公务员实际收入水平,确保中小学教师平均工资收入水平不低于或高于当地公务员平均工资收入水平。

对条件更艰苦的乡村教师,则提出认真落实艰苦边远地区津贴等政策;全面落实集中连片特困地区乡村教师生活补助政策,依据学校艰苦边远程度实行差别化补助,鼓励有条件的地方提高补助标准,努力惠及更多乡村教师。加强乡村教师周转宿舍建设,按规定将符合条件的教师纳入当地住房保障范围,让乡村教师住有所居。帮助乡村青年教师解决困难,关心乡村青年教师工作生活,巩固乡村青年教师队伍。

    《意见》在考虑公办学校教师的同时,也将民办学校教师权益纳入保障范围,包括完善学校、个人、政府合理分担的民办学校教师社会保障机制,要求民办学校与教师依法签订合同,按时足额支付工资,保障其福利待遇和其他合法权益,并为教师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

    4)、创新教师管理使用:义务教育教师县管校聘,实行学区(乡镇)内走教制度教师来源解决了,教学能力提高了,在学校留得住了,还要科学管理,配置师资,让教师队伍发挥出最大力量。

    王定华表示,多年来,最困扰教育部门和学校的就是编制。但《意见》明确,盘活事业编制存量,优化编制结构,向教师队伍倾斜,采取多种形式增加教师总量,优先保障教育发展需要。这就给学校招聘教师留出了更大的余地。

比如山东省。他们对教师编制实行动态管理,由教育部门依据生源变化等每年调整细分到校,对育龄女教师较多等学校核增5%编制,对满编超编、但结构性缺员的学校,调剂其他事业编制,设立教师编制临时周转户等办法予以解决。部分岗位甚至采取先面试后笔试的方式招聘教师,为选聘优秀人才进入教师队伍提供了保障。

    编制增加了,并不意味着教师素质就要放水。在准入门槛上,《意见》提出要提高入职标准,逐步将幼儿园教师学历提升至专科,小学教师学历提升至师范专业专科和非师范专业本科,初中教师学历提升至本科,有条件的地方将普通高中教师学历提升至研究生。

    在对教师的使用上,《意见》突出了“活”字,提出加大中小学教职工编制统筹配置和跨区域调整力度,省级统筹、市域调剂、以县为主,动态调配。特别是要优化义务教育教师资源配置。实行义务教育教师“县管校聘”,深入推进县域内义务教育学校教师校长交流轮岗。实行学区(乡镇)内走教制度。

《意见》还提出要深化中小学教师职称和考核评价制度改革。适当提高中小学中级、高级教师岗位比例。这在一定程度上也可促进交流轮岗,减轻部分教师认为名校好评职称,薄弱校职称难评的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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