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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城一中城南学校教职工考勤制度
作者:123   点击数:2369   发布日期:2017/04/27 19:19:17

宿城一中城南学校教职工考勤制度

(试行)

为严格学校管理,建立良好的教育教学秩序,根据上级有关规定,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一、坐班制规定

(一)时间规定

1、教师坐班时间:上午 745-11:30,下午(冬季)2:00-5:45、(夏季)220-5:55

2、班主任实行要做到“六必到”:早操、早自习前、晚自习前、下午上课前、班会集会和活动、三餐两寝(值日班主任)必到。时刻关注学生的动态。

3、行政管理、教学辅助、后勤人员按照学校的作息制度上下班,不得迟到、早退。

(二)纪律规定

1、教职工在上班时间内必须围绕教育、教学工作,充分发挥主观能动作用,不得处理与教育教学无关的事情。任何人不得在校内打扑克、下象棋、玩电脑或手机。

2、教师上班时间不得私自外出兼课。若有上班时间外出兼课者,一律予以辞退。

二、请假批准权限与程序

教职工因公、因事、因病请假,必须事先办理请假手续,得到批准后,方可离校,返校后应立即到校长办公室销假。请假手续如下:

1、本人写请假条,说明事因,并妥善安排好相应的工作。

2、请假一天以内由级部主任或科室负责人批准;请假一天以上,首先由级部主任或科室负责人签署意见,报分管校长批准;三天以上,由校长批准,并交办公室考勤。

3、病假一周以上应附县级以上医院证明。

若有特殊情况,如疾病或家中突然发生重大事故,确实事先不能办理请假手续,事后必须补办请假手续;补办请假手续时,应有医院或有关方面的证明。无特殊情况者,一律不予请假,否则按旷工论处。

三、考勤管理

    考勤实行指纹、签到、抽查的方式进行。

1、教职工升旗、例会和业务学习实行签名制。不得迟到、早退。若确有公事,必须向校长办公室请假,否则按旷工论处。

2、考勤实行多级负责制,分别由级部主任(处室负责人)、学科教研组负责人、办公室、值周校领导担任。考勤结果月底前交办公室汇总。

3、对国家规定的几种特殊病患者,按照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4、学校将不定期公布迟到、早退、旷工者情况,以严明工作纪律。

5、因事、病假和迟到、早退、旷工,学校将按有关财务规定,扣除奖金、工资(因公外出除外),具体如下:

1)缺席升旗仪式、例会、业务学习等活动的,每次扣除工资10

2)上班迟到早退,每次扣除工资10元,当月累计3次算旷工一天,累计达10次以上(含10次)予以辞退。

3)无故旷工一天或旷课一节扣除工资50元,每学期累计三天扣除当月应发绩效工资,并按劳动合同并处。

4)病假的长短视病情而定,病假超过一周,扣除当月应发绩效工资50%,超过半个月,只发基础工资。

5)因私事请假,在安排好自身课务,班务工作的前提下,二天以上的,每天扣50元;超过一周,每天扣50元,且扣除当月应发绩效工资50%;超过半个月,每天扣50元,且扣除当月应全部绩效工资。

6)婚、产、丧假:女教师达到法定婚育年龄,第一胎产假按国家规定享受98的产假,合法生育二胎及以上者,可享受两个月的产假,假期内基础工资照发。婚假3天,丧假(父母、配偶、子女、对方父母亡故之后,丧假3天)按国家规定工资照发,超出部分按事假计算。

四、全勤奖励:当月无迟到、早退、旷工、请假,无违规违纪,给予100/月的全勤奖励。

五、本制度的解释权在校长室。

                 

                   宿城一中城南学校  

                   2017年2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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